华侨大学人事处文件 
人事〔2010〕20号 
 
  
关于2010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 
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
  
各单位: 
经研究,现将2010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 
一、测试对象、地点 
测试地点:泉州校区,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; 
测试对象:面向学校全体师生。 
二、测试内容、方式 
测试内容为国家语委组织审定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》(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编制,商务印书馆出版)。个人如需购买,可在网络订购或联系泉州校区老杜书屋杜先生,联系电话13159068166。 
测试方式采用口试的方式。 
考生根据个人的普通话水平,可报测一级(92分以上)或二级(80-91.9分)。 
三、培训工作 
是否参加培训由应试者自愿选择,拟参加培训者需填写手机号码。测试站将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办培训班。如果需要,测试站将提前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培训的时间与地点,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相关人员,并凭听课证参加培训。 
四、培训测试收费标准 
根据福建省物价局、福建省财政厅关于《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》(闽价〔2001〕费字456号)及《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闽价〔2004〕费195号)执行。 
1.培训收费标准(自愿) 
(1)学生:12元/人; 
(2)教职工的培训费由人事处统一支出。 
2.测试收费标准 
(1)学生:25元/人; 
(2)教职工:50元/人; 
(3)所有报测一级人员报名时须还须缴交复审费:40元/人。 
五、时间安排 
报名时间: 各单位或班级需在5月4日前由专人负责汇总报名情况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,并于2010年5月5日至6日将《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》原始文本、存款回执单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用A4纸复印,每人1份)送交到交至泉州校区李克砌302室人才交流中心;厦门校区A-702室;华文学院教学办公室,核对金额,并领取收据,逾期不予办理。 
领取准考证时间、地点:2010年5月14日;泉州校区李克砌302室人才交流中心、厦门校区A-702室、华文学院教学办公室。 
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背面时间为准。测试时,应试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两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。 
六、报名方式 
1.学生须以班级为单位,由专人负责报名;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组织报名。 
2.各班级负责人、各单位办公室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《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》,填好后请于5月4日前将《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》以附件形式(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:普通话报名-**学院-**班级-**人)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。 
3.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 钱老师,0595-22693889。 
七、缴费方式 
为便于管理,测试站不收取现金,请各经办人将收齐的相关费用存入指定账户: 
开户行: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; 
帐  号:4549 2150 1881 3953 68; 
户  名:钱三平。 
费用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还,请考生报名时慎重对待。 
八、普通话等级证书 
1.对通过考试的应试者,将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。 
2.应试者成绩拟定为一级乙等的,需报福建省语委复审,拟定为一级甲等的,需报国家语委复审。 
 2010年5月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.xls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华  侨  大  学  人 事 处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华侨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
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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